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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飲品類標識設計中確實會存在兩個領先品牌并駕齊驅的情況。
然而,事實上,這些品類內部是不穩定的你遲早會看到其中一個品牌略占上風并成為領先者,最終形成5:3或2:1的穩定局面。
就像雞群需要啄食順序曰,消費者也希望品牌能夠形成人人都知道并且都能接受的鮮明排序,以便選擇。
赫茲和安飛士。
哈佛和耶魯。
麥當勞和漢堡王。
如果兩個品牌標識設計地位相當,總有一個會逐漸占上風,并且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主導市場。
舉例來說,1925~1930年,福特和雪佛蘭陷入了難分難解的正面交鋒中。到了1931年,雪佛蘭取得領先地位。自那以后,在雙方推出新車型的年份里,即使是在因經濟蕭條和歷年戰爭所造成的市場混亂期,雪佛蘭也只有四次失了第一。
顯然,在局勢未明之時,即雙方都不具備明顯優勢的情況下,應當格外努力。單一年份的銷量領先往往能維持好幾十年刻書噴氣式飛機需要110%的額定功率才能使機輪離開地面。然而,當它到達近1萬米的高空時,飛行員就可以把功率調至額定的70%,而飛機仍可以以每小時約965公里的速度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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