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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到怎么把品牌標識宣傳出去呢?要考慮到顧客,最容易、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寶潔公司的方法:在包裝上用醒目的粗體的品牌名稱,而把“寶潔公司”以很小的字體顯示在底部。這也是寶潔公司處理波德(Bold)、奇爾( Cheer)、象牙(Iory)、汰漬等品牌包裝上公司名稱的方法。但是有一種情況下要走中間路線。現在,一些更加理性的、有辨別力的顧客可能想要了解哪家公司創建了某一品牌。可是,他們又不想將公司與品牌兩個名稱一起使用。沒有人將一輛謳歌叫作本田謳歌,或者將一輛林肯叫作福特林肯。
此外,同樣值得關注的問題還有關品牌的貿易商(這包括零售商和分銷商)。例如,我們到什么地方能夠訂購到汰漬呢?對許多品牌來講,一個答案是將公司名稱縮小放在品牌名稱之上。只習慣使用品牌名的那些顧客幾乎不會注意到公司名稱。然而,貿易商及現在更加老練的顧客就能夠輕松地發現品牌后面的公司名稱。
不過,危險在于公司內部。在這樣打造品牌標志設計的策略下,你的大腦里會充斥著一些建議。例如,“我們為什么不能將公司名稱做得更大一點?我們正在浪費所有這樣的機會提升我們的股票,改善雇員關系,建立更好的貿易關系。”(也會有其他想法,比如你應該把公司名稱徹底從包裝上撤下來。)
看看吉列發生了什么情況。TracⅡ和Atra剃須刀在品牌標志設計名稱的上面都用了一個較小的“吉列”字樣。
接著后來出現了“超感”系列,公司決定將“吉列”和“超感”做成一樣大的尺寸。這可不是一個好主意。品牌名稱應該優先于公司名稱。
推出鋒速3(Mach3)時,吉列又返回到原來的基本情況,鋒速3居于優先地位。
在打造品牌方面,再沒有什么問題會比公司名稱的正確定位及功能討論得更徹底了。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這本該不是什么問題。
你關注的焦點應該是品牌標志設計本身。如果你不得不用公司名稱來做品牌標志名稱的話,你就用吧,但這只是退而求其次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