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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酒店營銷廣告是幫助顧客獲得信息、減少風險的有效途徑。由于接受服務的感受滯后于認知,顧客的購買行為充滿了對產品功能和心理上、經濟上的風險。避免風險的途徑有三種,分別是:降低對產品或服務的要求、經常購買同類產品或服務、獲得廣泛信息。
三種途徑中,只有第三種是不以犧牲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的,因此,酒店營銷廣告中關于酒店及其產品、服務和品牌的信息有助于消費者做最優的選擇和決策。
其次,廣告是顧客學習消費經驗的途徑。經驗無疑是顧客最好的決策因素。經驗取消告訴我們:單位產品的價格隨消費數量的增加而減少,即經驗的獲得可以提高產品的性能價格比。
但是經驗的積累需付出巨大的時間和精力,甚至不愉快的記憶為代價。對事先沒有經驗可借鑒的顧客而言,廣告可以提供給他們經驗和幫助。
實例
葡萄牙里斯本酒店的廣告:“…在里斯本豪華的旅館中住兩宿,花35美元,在倫敦要花83美元,在羅馬要花81美元,在巴黎則要花101美元。在里斯本豪華餐廳吃一道全菜花15美元,在倫敦要花21美元,在巴黎要花30美元,在羅馬要花25美元。用這些錢,你可做你想做的一切事,或購買想買的任何東西因為葡萄牙仍然是你購物的天堂…”
美國有關廣告的定期社會反映調查資料表明:1000個顧客中,有96.5%的人認為廣告是重要的。其中,74.6%的人認為廣告使他們及時獲得商品的信息,52.5%的人認為廣告對于他們了解商品的使用和優點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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