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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團體召開記者會,借由記者將活動肇刊載播報于報單雜志或廣告電視節目中,這是品牌策劃中最省錢的做法。
報道與專刊有幫助說明節目內容與特色的功能,簡短的畫面更直接吸引觀眾的目光。目前,不少團體皆有一些公開課程對外講授表演藝術的欣賞,借由舉辦各種公關活動,拉近與民眾間的距離。
以1999年相當成功的表演活動“鬼太鼓”為例,在節目開始前一周,主辦單位與百貨公司業者合作,利用假日在人潮聚集的百貨公司廣場舉行“擊鼓大賽”活動。
由與節目類似的競賽活動拉近演出者與一般民眾的距離,再借由表演者的現場片段演出,除了吸引地方記者前往采訪外,并造成地方話題,令民眾有一覽全貌的欲望。
當然,與企業保持密切的聯系,配合企業公關活動,尋求贊助或認養機會,對團體的長期發展更是一大助益。
建立團體本身或藝術經紀公司的品牌與企業形象,并且按每一個節目依屬性與特色不同而設計出完整的行銷傳播方案,相信定能為臺灣地區表演藝術環境開創新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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